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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湖南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14级优秀本科生参加“丁香联盟”项目(第四期)的通知

日期:2016-12-08 浏览次数:

 

关于选拔湖南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14级优秀本科生参加“丁香联盟”项目(第四期)的通知

湖南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创建于2004年,是湖南省内第一批物流管理本科专业。立足学科,面向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需要,以课程建设为基础和突破口,大力推广产学研合作,推进以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明显。湖南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省级资助建设专业,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

为探索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与国内相关高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由北京工商大学、广州大学、湖南商学院及云南财经大学四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团队发起组织成立“物流管理与工程教学科研合作联盟”(简称丁香联盟,即CA: Clove Alliance)。北京工商大学、广州大学、湖南商学院及云南财经大学四所高校的物流专业均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每所高校都有国家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课,相关负责人均为省部级教学名师,在人才培养方面各具特色,在国内开设物流管理与工程类院校具有较强的优势,此项目的开展对于推动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丁香联盟拟面向大学三年级选拔优秀学生到联盟内其他高校开展交换学习,为期1个学期。为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方高校

北京工商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州大学

二、交流期限

20173月—20177月(一学期)

三、选派人数

第四期交换项目规定每所学校向联盟内各个高校推荐的名额不超过3人,我校共9个名额(最终名额还需要看联盟高校的派出情况)。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推荐的方法。

四、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合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2. 身心健康;

3. 基础理论扎实,成绩优良;

4. 学生自愿参加。

5. 湖南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14级的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 成绩优良,前两年成绩的平均绩点不低于2.5

2. 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实践创新能力;

3. 大学生物流协会或其他学术性社团会员,积极参与协会活动;

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

5. 获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等;

6. 公开发表科学研究论文;

7.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能够熟练应用英语;

8. 同等条件下,物流管理专业精英人才特训营的成员优先;

9. 担任学生助理或其他工作,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说明:所有选拔参与该项目的优秀本科学生必须符合所有基本条件,并满足三个以上的选拔条件。学生提交基本条件和选拔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由《丁香联盟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本科优秀学生交换项目》湖南商学院工作委员会组成选拔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和选拔条件,择优选拔。

五、关于学生管理

1. 本项目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派出院校批准、接收院校同意接收”的原则选送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

2. 派出交换学生报名时,按联盟的统一配额和要求,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派出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派出学校相关部门签署批准意见,并经派出院校项目负责人(即联盟领导小组成员、校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被录取;

3. 接收交换学生报名时,派出院校向接收院校项目负责人提交派出院校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交换生名单,只要符合联盟的统一配额和要求,接收院校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学生即被录取;

4. 派出或接收院校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学生的报名、录取工作,并将接收和派出的学生名单及时提交给联盟专用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技术平台(网址:http://cfnet.org.cn),或组织学生利用该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技术平台进行报名、录取、管理等工作;

5. 派出交换的学生保留派出院校学籍,在校生的各项权利保留不变,如正常享受各项补贴、评优评奖等;

6. 学生一旦参加交换项目,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学生交换期间,主要由接收院校进行管理;

7. 交换生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接收院校和派出院校的校纪校规。如有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的,按法律和相关校纪校规处理。如有违反接收院校校纪校规的,接收院校按相应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转回派出院校,派出院校予以确认,同时将交换学生退回派出院校。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学籍、学业等方面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8. 派出院校给接收的交换生编临时学号,发放临时学生证,办理临时一卡通,学生编入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班级;

9. 派出院校将接收的交换生视同派出院校在校生纳入班主任、辅导员正常管理范围,建立临时档案,学习结束时,向派出院校提供鉴定,并转交学生临时档案,交换生不参与接收院校评优评奖;

10. 交换生不转移户口、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按党章规定参加党团活动;

11. 交换生如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出国(境)考察学习项目,须事先通过派出院校项目负责人征得派出院校同意。

六、关于学生培养

1. 派出院校派出交换的学生须修读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同期所学所有必修课程,这些课程事先经过各校物流专业负责人、教务部门认可,派出院校承认所有这些课程;

2. 派出院校承认派出交换的学生在接收院校所修学分,或者承认根据接收院校学分换算标准折算的学分;

3. 只要派出院校派出交换的学生在接收院校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派出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同期学分要求,派出院校即视同学生完成了在派出院校所需完成的学分;

4. 如因接收院校当期提供课程的学分达不到派出院校的学分要求而导致学分不足时,交换生要在接收院校选修其他相关课程,以保证学分满足派出院校要求;

5. 派出院校承认派出交换的学生在接收院校的考试成绩,同意接收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

6. 交换生因故没能完成整个交换期间的学习任务中途退出交换项目的,其所获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根据其实际完成情况由接收院校教务部门确定,派出院校予以认定,不足部分学生返回派出院校补足。

七、关于住宿安排

1. 交换生参加交换期间在派出院校的宿舍不予保留,交换结束时恢复安排宿舍;

2. 接收院校按其同专业同年级在校生标准为交换生安排住宿

八、关于医疗保险

1. 交换生派出前必须在派出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证明,心理和身体健康的学生才能参加交换项目;

2. 交换生派出前须购买覆盖交换学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学生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财产保险等,没有购买覆盖交换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不得参加交换学习;

3. 交换生交换期间如在异地看急诊,所发生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回派出院校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就诊材料:(1)就诊病历;(2)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就医发票;(3)就诊处方;(4)诊疗单。如非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派出院校无法报销,须由学生通过保险解决,或自行支付。除非必要,接收院校一般不负担接收的交换生的医疗费用,派出和接收院校应全力保障学生交换期间的安全,协助保障学生享有相关医疗服务权利,并提供相应就医便利;

4. 交换生交换期间如查出患有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不测事件而影响学业或无法继续学业,并将会发生重大医疗费用支出,需及时与派出院校取得联系,经派出院校和接收院校同意后终止交换计划,返回派出院校,由此而产生的重大费用,通过商业保险及/或学校有关办法处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由接收院校确定,派出院校予以认定。

九、关于图书证

接收院校为交换生办理临时图书证和借书卡,可在交换期限内享有接收院校在校生同等的借书、阅览待遇。

十、关于相关费用

1.交换生在学籍所在院校缴纳学杂费,在接收院校缴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往返派出院校和接收院校的交通费用自理,在接收院校期间的生活费自理;

2.接收院校和派出院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超标准收取费用;

3.接收院校和派出院校之间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财务往来;

4.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校自行解决;

5.络捷斯特公司为每位参加交换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一次性往返派出院校和接收院校之间的路费补助,同时,为经过联盟领导小组评审推荐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资助;

6.派出院校为交换生出具交流学习和实习的证明,可用于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购买优惠车(船)票。

十一、校内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丁香联盟”本科生交换报名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教务办出具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由《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科优秀学生国内交换项目》湖南商学院工作委员会组成选拔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和选拔条件,择优选拔,报送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接收学校推荐;

4.名单公示:接收学校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派出学生名单;

5.提交体检证明和保单复印件:确定交换生名单后,学生派出前必须在派出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证明,并自行购置半年期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两份复印件交至湖南商学院项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办211);

6. 签订协议:学生签订《湖南商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协议书》。

项目咨询:物流管理系周敏老师,咨询电话:18073119925

《“丁香联盟”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本科生交换计划》

湖南商学院工作委员会

2016128

, IGHT: 150%;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fareast-theme-font: minor-fareast; mso-hansi-theme-font: minor-fareast">接收院校和派出院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或超标准收取费用;

3.接收院校和派出院校之间不发生任何形式的财务往来;

4.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校自行解决;

5.络捷斯特公司为每位参加交换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一次性往返派出院校和接收院校之间的路费补助,同时,为经过联盟领导小组评审推荐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资助;

6.派出院校为交换生出具交流学习和实习的证明,可用于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购买优惠车(船)票。

十一、校内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学生填写《“丁香联盟”本科生交换报名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教务办出具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由《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科优秀学生国内交换项目》湖南商学院工作委员会组成选拔小组,根据基本条件和选拔条件,择优选拔,报送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推荐学生名单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接收学校推荐;

4.名单公示:接收学校审批同意后,向全校公布派出学生名单;

5.提交体检证明和保单复印件:确定交换生名单后,学生派出前必须在派出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证明,并自行购置半年期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两份复印件交至湖南商学院项目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办211);

6. 签订协议:学生签订《湖南商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协议书》。

项目咨询:物流管理系周敏老师,咨询电话:18073119925

《“丁香联盟”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本科生交换计划》

湖南商学院工作委员会

2016128

20161208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本科生交换项目报名表.doc